2009年8月30日

山寨的正當性與幸福感

這篇文章也許會有些政治不正確,我只是寫出一些想法。

前些時日,指責淘寶網不只販售海量假貨且是淘寶故意縱容(或不敢打擊)賣假貨的輿論不少。台灣人看這種事情可能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在台灣只要在網路上賣假貨被抓,這樣的「刑事」新聞是絕對上報的,上多家電視新聞都很有可能。

在大陸賣假貨好像不是被公認很嚴重的罪。淘寶網上賣假貨的人可能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而買的人也不認為這麼便宜可以買到什麼真貨,各取所需。

我來中國住久了也看多了這種事情後,會開始思考到底是什麼成因造成這樣包容假貨的情況。

比如,我每天下班回家出地鐵口時,總會看到一兩攤賣盜版光碟的小販。這不特別,上海市區也到處都是。問題是,我也看到好多次公安就在賣盜版光碟小販的旁邊,幾個人愉快的聊天,完全無視盜版小販的存在。

看到這種畫面,我半年前可能會出現的念頭是:「奇怪,這些公安怎麼都不抓這些盜版的人?」

後來我逐漸想出了我的解釋:「也許我們覺得盜版是罪,但這裡的人不這麼認為。正因為這裡的人不認為盜版有罪,那又何必要抓呢?」(終於解釋通了)

因此,就會出現許多盜版光碟專賣店正大光明開在大街上的情況發生。他們不必閃,因為這應是一種正當且正常的職業。

那被盜版的產業呢?比如唱片業、電影業或軟體業。如果是在台灣,被盜版的產業不是整天懸賞重金抓盜版,要不然就是扯破喉嚨強烈控訴盜版業者的可恥行為。

在大陸你都看不到,也聽不太到這種反盜版的激烈動作。(即使微軟也不積極)

如果這邊的法律見解與台灣或其他國家確實不太相同,那我們就暫且拋開法律與道德意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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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些年來,如果我比較少買盜版的東西不是因為道德潔癖,而是因為我總認為盜版的東西畫質音質總是不太好。我喜歡高品質的聲光享受。

但回顧我國中時、口袋沒幾個錢時就不是這樣想了。

我還記得在我那個理小平頭剛進入青春期、剛擁有一台Sony Walkman,初浸淫在國外流行音樂的年代,讓我開啟多扇窗的音樂卡帶,是一家叫做新興唱片的公司發行的。

幾乎每週新興唱片都會發行上一周全美最新的Billboard排行榜新歌,以及東洋最新排行榜新歌。於是我認識了Michael JacksonPrinceWhamPoliceSteve Wonder、U2等以及中森明菜、松田聖子、少年隊、澀柿子隊、早見優、柏原芳惠、近藤真彥、河合奈保子、菊池桃子等當年的日本青春偶像歌手。

在我初中階段,透過新興唱片吸收了大量的西洋及東洋排行榜資訊。這是我一生第一次與美日同步。不是透過Internet,而是這些週週上市的錄音帶。

我多年後才意識到,嚴格說起來,當年的這些開啟我美日音樂視野的錄音帶也是後來所謂的盜版。只是當年並沒有著作權與盜版的觀念。

盜版扼殺了原創、改變創作利益生態,甚至到互聯網時期的免費音樂下載,更是幾乎要摧毀音樂產業半壁江山。

但盜版、仿冒或大陸稱之為高度近似的「山寨」行為,如果暫不論法律或道德的層面,卻是文化與科技普及的一大助力。尤其在多數百姓平均工資還不是那麼高的今日中國,山寨大幅拉低了影視娛樂文化的觀賞門檻與科技的上手門檻。

你知道嗎,我在現在住處樓下的路邊盜版碟專賣店裡可以幸運地找到日本名導演小津安二郎北野武電影全集、Stanley Kubrick拍的2001年太空漫遊這些經典電影,我在台灣是很難找到這些片的。某種程度我必須感謝盜版業者,讓我可以在2009年輕易地欣賞這些老片。台灣在太陽系MTV關掉之後(開始301條款的實施),一些經典名片就很難在市面上看到了。

又因為這成千上萬的盜版光碟使得台灣歌星雖然收不到什麼賣唱片的版稅,但藝人的知名度快速攻佔全中國(這都不是唱片業者自己佈的發行網)、藝人許多歌曲能紅遍大陸也都是靠這些盜版光碟。畢竟在中國大陸能裝衛星天線收看台灣節目的還是極少數高端家庭,多數人都是靠土豆、優酷等視頻網站以及無數的盜版光碟來認識、喜愛、擁抱台灣的流行文化。

如果中國政府嚴打這些盜版光碟、CD,那麼這十年台灣流行文化不會對大陸產生巨大的影響力。

我假日搭地鐵,都可以看到許多上海人男女老少穿義大利Crocs品牌的超可愛塑膠鞋。每次視線往地下一掃,就有五六雙以上,超火紅。 真的不誇張,我前幾天看到在地鐵上行乞的兒童乞丐都穿Crocs,讓我嘆為觀止。

這些我都買不太下手的流行鞋,自然95%都是仿冒品或山寨的近似商品。門市買價台幣1000多,大陸地攤賣價約台幣幾十元。

但我一天看到一位三歲左右的小女孩,跟家人坐在地鐵的位置上,他們的衣著不是很光鮮,看起來不是經濟很富裕的人家,不過小女孩卻和爸媽全家都一起穿著Crocs鞋。小女孩一雙小腳愉快地前後晃啊晃的,她的粉紅色Crocs鞋超搶眼。上面的洞洞造型自然全都是最受歡迎的米老鼠的三個圓形圖案。(既然都是山寨鞋了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當然都要抄最受歡迎的米老鼠款。)

你知道那一刻我怎麼想?

我覺得這個穿山寨Crocs鞋的中國小女孩很幸福。

在這個國家的小女孩都能輕易地擁有上面有一堆米奇洞洞的Crocs鞋(管他真假),而不容許仿冒商品的台灣地區,一雙正版的Crocs鞋那麼貴,不是一般家庭買得下手的,有多少台灣的三歲小女孩能幸運地穿上這款有一堆米奇洞洞的Crocs鞋?米奇與Crocs在這一刻變得無比階級。

我心想,中國還真是遍地都是米奇啊。這裡的小朋友超幸福的呢。(文:V怪客。轉載請註明作者以及原始網址http://talkec.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_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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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tet 提到...

哈囉!V大哥!我對你的文章有以下的回應:

其實,這世界沒有什麼絕對的對錯吧!

用政治經濟的角度來看,著作權、版權、專利…正是西方社會控制世界經濟的工具。白話文:我先賺錢了,你就不能模仿。

強權國家基於本身的利益,會運用各種手段來逼迫其他國家立法管制盜版。但立法與執法之間,又有很多空間。

因為若是完全執法,產品太貴也賣不開;若不執法,產品又被盜版。所以,立法完畢後,執法的程度,則是取得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平衡點吧!

藝人要有隱私權,也需要狗仔隊讓自己上媒體宣傳。
商人要有版權專利,也需要盜版讓商品有知名度、普及化。
微軟沒有盜版,怎能統治軟體世界?

中國因為正在急速發展階段,這樣的現象應該是合理的吧!

等到它發展愈成熟,政府執法就會變得愈嚴格;若它變成研發者,則會請別的國家不要「山寨」它的產品!

結論:商人其實心裡希望你盜版,但不要太誇張…。(但公民教育版:請你完全不要盜版)

林文欽 提到...

你的留言寫得不錯,好像比我的文章還好看。

Ray 提到...

山寨= legal proudcts , but mimicking famous products

盜版= illegal proudcts.

Do you think so? :)

林文欽 提到...

To Ray
I agree with you.
Thanks for you opionion and I've adjusted some terms of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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